关于调整《铁合金》期刊稿件收费标准的公告
广大作者:
为规范期刊运营,依据《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办法》(国家版权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1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吉政办发〔2006〕31号)等规定,编辑部拟定了期刊稿件费用收取标准,经学校审定通过,现予以公布。
一、审理费
100元/篇,确认录用稿件后,由作者缴纳,编辑部按要求提供报销票据。
二、版面费
150元/版(有图片、表格等,排版可能会超出预算,以最终印刷稿为准),不足0.5版按0.5版计算。确认录用稿件后,由作者缴纳,编辑部按要求提供报销票据。
三、稿酬
普通稿件原则上不支付稿酬,重点稿件和约稿稿件按标准向第一作者支付稿酬。
稿件第一作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视为重点稿件:
(一)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教师(以教育部网站公布的最新数据为准,目前最新数据为2022年教育部等三部委联合印发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共计148所);
(二)地市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工作人员;
(三)中央管理企业或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中央管理企业名单以国务院国资委网站公布的最新数据为准,目前最新数据为2023年11月公布的中央管理企业名录中共97家)科研技术人员。
以上标准自2024年第3期起执行,感谢大家的支持与关注,如有任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编辑部联系。
特此公告,敬请周知。
《铁合金》编辑部
2024年3月28日